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在全國政協十四屆三次會議的重要進程中,生態環境治理成為備受矚目的關鍵議題。3 月 9 日,北京人民大會堂迎來了此次會議的第三次全體會議,全國政協委員趙英民以《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為題發表重要發言,為我國生態環境治理的未來發展指明方向。在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當下,我國生態環境承受著前所未有的壓力,生態環境承載力面臨嚴峻挑戰。工業污染的不斷擴散、生態系統的逐步退化以及資源約束的日益趨緊,這些矛盾愈發突出,成為制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下,生態環境治理已成為新時代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核心任務。
依據《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對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迫在眉睫。這需要全方位夯實基礎制度、完善核心制度、補齊短板弱項,并強化各項制度間的銜接配套與協同貫通,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為美麗中國建設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和強大動力。
趙英民委員提出,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要從以下幾個關鍵方面著手:
- 夯實基礎制度根基:對標美麗中國建設的宏偉目標,站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局高度,深入研究并制定完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體系的指導性意見。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化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將大氣、水、海洋、土壤、固廢、噪聲、生態等多方面管理要求有機整合至 “一張圖”“一清單”,實現高效統籌管理。同時,出臺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加快構建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為生態環境治理提供堅實的法律和制度基礎。
- 完善核心制度建設:充分發揮核心制度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中的關鍵樞紐和引領帶動作用。積極推進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加速構建美麗中國建設實施體系和推進落實機制,并開展建設成效考核與進程評估。制定并實施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明確責任主體,強化領導干部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的制定,健全督察常態長效機制。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要素、全覆蓋、全聯動、全周期管理,確保排污監管無死角。制定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出臺全面實施環境信用評價、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的意見,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推出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方案,深化生態保護和修復監管體系建設,提升監管水平。此外,強化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支撐,完善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實施環境質量標準、排放標準制修訂工作方案,持續優化環境標準體系。
- 補齊短板弱項:聚焦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中存在的不平衡領域和相對滯后環節,著力填補政策空白,加快補齊制度短板。制定并實施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行動計劃,集中力量解決固廢污染突出問題。建立健全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風險管控制度,有效應對新污染物帶來的環境挑戰。加快構建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政策和保障體系,從源頭上遏制土壤污染。制定實施長江、黃河等重要流域水生態環境綜合狀況評估辦法,推動重要流域構建上下游一體化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強化重金屬環境風險分區域、差異化、精準防控制度,降低重金屬污染風險。完善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筑牢國家生物安全屏障。強化機動車環境監管措施,加強對重型燃油車的監管力度。完善城市光污染管理制度設計,推動光污染防治監測評價體系研究,填補光污染治理領域的制度和技術空白。
- 強化降碳減污協同機制: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領域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服務民營經濟綠色發展。進一步拓展全國碳市場,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制度,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強化碳足跡管理。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積極防范氣候風險,提高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韌性。